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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O(∩_∩)O哈,我们 Midifan 被 Behringer 告了,请收下道歉信

musiXboy 发布于 2018-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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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评论

近日 Midifan 收到 Behringer 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发来的『贺电』,哦不是,是律师函。



律师函里表示:

1. 律师事务所的四位委托人对于Midifan近期对于Behringer一些报道文章内出现『抄袭狗』和『人不要脸』等措辞感到名誉受到严重伤害。
2. 律师事务所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3. 要求Midifan删除侮辱、诽谤律师事务所的四位委托人的文章和其它信息。
4. Midifan需发布澄清公告,消除不利影响。
5. 若不履行以上四条,则会继续追究责任。




那么,我在这里仅代表Midifan向受到了『严重伤害』的四位委托人做出以下非常郑重的道歉:

1. 对『抄袭狗』措辞表示郑重道歉。可爱的狗狗是人类的朋友且狗狗并不会抄袭,这个说法不对,对不起。
2. 对『人不要脸』措辞表示郑重道歉。因为Behringer是一家公司,并不是个人,这个说法不对,对不起。
3. 对声称Behringer产品存在抄袭的说法表示郑重道歉。政治正确的说法是『借鉴』或『致敬』,这些行为全部都完全不是抄袭,对不起。

同时Midifan也承诺并已经做出以下整改措施:

1. 已经修改Midifan网站上关于将Behringer公司描述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狗』、『人不要脸』等措辞的全部文章(https://www.midifan.com/modulenews-index.htm?companyid=1021):




2. 鉴于Midifan微信公众号不允许做出修改,已经将Behringer公司描述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狗』、『人不要脸』等字眼的文章内容全部删除,并已经重新将删除掉包括但不限于『抄袭狗』、『人不要脸』等『侮辱性表述』的文章重新发布出来:



3. 已经删除掉Midifan微博将Behringer公司描述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狗』、『人不要脸』等字眼的内容删除,并已经重新将删除掉包括但不限于『抄袭狗』、『人不要脸』等字眼的文章重新发布出来。

经过以上三条整改措施,已经不存在『侮辱性表述』。文章内容全部属实,不构成包括且不限于侮辱罪和诽谤罪。

最后衷心感谢Behringer公司对Midifan新闻准确性的法律监督。未来Midifan将继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广大读者报道Behringer和Music Tribe集团相关信息。

文章出处 http://www.midifan.com/

转载新闻请注明出自 Midifan.com

共有 32 条评论

  • 2022-12-15 匿名
    回复 孙士昌:臭狗屎
  • 2021-01-22 匿名
    MIDIFAN 咋越来越不要脸了
  • 2020-03-03 匿名
    如果没有百灵达,音乐设备界的垄断局面就得不到打破。雅马哈科音罗兰联手提价,难道没有侵害千千万音乐人的权益吗?不说高端的,就说现在最常见的一款键盘——PSR-S670,本来四千多的东西,近年硬是被搞到六千多。
  • 2018-07-12 匿名
    回复 Lessyth:你可能没看到百灵达背后是如何布局的那篇文章,法律之外也有商业道德。
  • 2018-06-30 匿名
    一个音乐器材资讯的公众平台,建议还是需要大气一点,评价可以有个人观点但是不要用低俗的形容词句来形容对方,这难免会让人质疑贵站成员的文化素养,反而因此失去公信力与关注实在得不偿失。有失策之处多加检讨,网管借此经验严格要求发文者的措辞避免攻击或骂人,以正面客观信息促进大家的学习让和谐与掌声充满整个网站不是更多的(+分)吗?
  • 2018-06-25 匿名
    回复 匿名:说的好
    顺序不是这样的,先不说谁对谁错,不谈论时间纠纷和任何诽谤责任行为,我建议MIDIFAN强烈要求向Behringer公司提出,律师函里面的所有授权证明,再进行道歉。如果要按法律程序来走,授权证明麻烦Behringer公司一并列出,还有,证明授权人有发委托的证明二书,就是授权书书面证明,授权人有合法权利维护自己的商标名声的权利证明等,签名?合同?文件?Uli CEO也要证明自己是Uil吧?不少音乐人也同时是律师,或者法务工作的,Behringer当然可以向任何机构提出起诉或者律师函,但是也要把所有有效文件列举,这是一个正确的法律流程。麻烦Behringer的几位法务工作者甚至领导,或者其他Behringer员工同事,看看我这个留言,我并没有对你们的律师函提出任何疑惑或者不满,只是看到这一封律师函如果没有上述我提出的任何证明,无效。谢谢。
  • 2018-06-18 匿名
    不要怂,就是干
  • 2018-06-15 匿名
    顺序不是这样的,先不说谁对谁错,不谈论时间纠纷和任何诽谤责任行为,我建议MIDIFAN强烈要求向Behringer公司提出,律师函里面的所有授权证明,再进行道歉。如果要按法律程序来走,授权证明麻烦Behringer公司一并列出,还有,证明授权人有发委托的证明二书,就是授权书书面证明,授权人有合法权利维护自己的商标名声的权利证明等,签名?合同?文件?Uli CEO也要证明自己是Uil吧?不少音乐人也同时是律师,或者法务工作的,Behringer当然可以向任何机构提出起诉或者律师函,但是也要把所有有效文件列举,这是一个正确的法律流程。麻烦Behringer的几位法务工作者甚至领导,或者其他Behringer员工同事,看看我这个留言,我并没有对你们的律师函提出任何疑惑或者不满,只是看到这一封律师函如果没有上述我提出的任何证明,无效。谢谢。
  • 2018-06-15 BlackDuck
    百灵达的行为只是过于商业并没有任何程序上的不妥 反而midifan让我觉得有失水准,不再客观,甚至要转载帖子来维护自尊 我觉得大家都心知肚明,有了这一个“道歉贴”就足够了,为什么要继续撕逼呢?
  • 2018-06-14 匿名
    甘德漂亮,支持MIDIFAN
  • 2018-06-14 孫志貴
    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会这样……嘲讽之前得先看看自己是否会被被自己嘲讽的那一方成功实施法律反击。任何纷争都是要讲究成本的。
  • 2018-06-14 匿名
    嘿嘿嘿
  • 2018-06-14 偬流
    B厂及其下属什么样儿....从产品到对员工态度,自己还没点B数吗...明年植树节请继续加强心理建设....
  • 2018-06-14 匿名
    反过来说百灵达做的也对,百灵达出低价产品,收益是大众,好样的。欧盟已经对genelec,roland,yamaha进行了价格垄断调查。原因就是价格虚高吗。不非法的前提,低价干死他们。
  • 2018-06-14 Lessyth
    MIDIFAN应该注意措辞,百灵达的行为是合法的,专利期限只有20年,百灵达这么做合理合情合法,否则你们当专利法是玩的吗?真的侵权别人公司早就找上门了。 作为公众媒体, 要注意措辞和主观观点,这种戏谑式的道歉略没有诚意。
  • 2018-06-14 匿名
    笑死我了
  • 2018-06-14 BlackDuck
    我觉得百灵达没有问题啊,作为国内数一数二的业内网站,你可以说人家 “抄袭” 但不能表现出明显的主观引导和谩骂;这种批评和判断应该由消费者发出。
  • 2018-06-13 匿名
    还真不要脸
  • 2018-06-13 匿名
    还真不要脸
  • 2018-06-13 匿名
    哈哈,支持MIDIFAN!!